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工作,实现我市皮防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市卫生局党委《关于印发<市直卫生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卫发[2011]35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营造党内民主环境,扩大和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促进皮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从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出发,以适当形式将党务公开范围向非党员群众拓展。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公开形式应规范、严谨、多样、便捷。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使党务公开产生良好效应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组织的特点和各自的职能要求,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区别对待,各有侧重,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地区本单位重要决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事项、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总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总支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医院党总支制定《济宁市皮肤病防治院党务公开目录》,报市卫生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备案,进一步规范我院党总支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党总支对事关本院医疗业务发展、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并列入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应依照目录进行。公开事项如需增加、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总支批准,报市卫生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3、收集反馈。党务工作部要落实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对署名意见,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本人。

4、归档管理。党总支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归档,并由党办负责管理。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党总支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适宜的方式。

1、党内公开的方式。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员大会或有关会议、文件、信息简报、医院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对社会公开的方式。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应设立党务公开栏,运用电子显示屏、医院公开网站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党务公开栏与院务公开栏合并使用,使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同步进行。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稳定性较强的内容,要长期公开,并及时更新;分阶段开展的工作,要按照工作进展及时公开;时间上不确定但须公开的内容要即时公开;热点问题和重点事项等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分管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对分管党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挂钩党支部实行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例行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能或不宜公开的以外,对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能或不宜公开的,报县党务公开办备案。

(三)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医院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如申请的事项,是可以公开的,医院党支部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市卫生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

(四)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党务工作部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定期对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医院党总支从纪检(监察)部门、离退休老干部和社会各阶层群众代表聘请组成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党员、群众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六)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医院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七)民意调查制度。医院党总支定期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党员、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对党员群众反映的存在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确定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取信于民,调动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以党务公开促进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

五、制度保障

(一)列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市卫生局党委备案。公开目录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的,由院党总支审核,报经市卫生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院党总支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在事项办结后,及时将申请及办理情况报市卫生局党委备案。

(三)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主动通报党内事务、与党员和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四)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发布会、提供新闻采访服务等多种形式发布党务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透明、快捷的服务。

(五)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由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及时进行反馈。

(六)监督员制度。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七)监督检查制度。院党总支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检查、暗访、调研、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八)考核评价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考核以及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价结果。

(九)经费保障制度。将党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要充分运用和借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和完善,不断增强党务工作的生机活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党总支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总支书记、院长毛立国同志任组长,张元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谢世磊、王学东、杨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党办,具体负责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以及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党支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对党务公开工作实行长效管理,重点要建立并落实好党务公开的实施、监督、反馈、报告、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制度。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注重工作实效。推行党务公开,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稳步实施;要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让党员、群众了解他们希望了解的内容,防止流于形式,确保党员、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从推动服务基层工作实际出发,确立明确的指导思想、内容方式,使党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